房孺复(756—797),河南(今河南洛阳)人。房琯之子。代宗大历十年(775)为淮南节度从事,德宗贞元元年(785)为浙西观察从事。约于四年任杭州刺史,与韦应物、顾况等诗酒唱酬。五年以妻杖杀侍儿事贬连州司马。移辰州刺史,十年迁容管经略使,十三年卒。生平事迹附见新、旧《唐书·房琯传》。《全唐诗》存诗1首。
房孺复(756—797),河南(今河南洛阳)人。房琯之子。代宗大历十年(775)为淮南节度从事,德宗贞元元年(785)为浙西观察从事。约于四年任杭州刺史,与韦应物、顾况等诗酒唱酬。五年以妻杖杀侍儿事贬连州司马。移辰州刺史,十年迁容管经略使,十三年卒。生平事迹附见新、旧《唐书·房琯传》。《全唐诗》存诗1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