秃秃记

曾巩

原文 译文 拼音版

秃秃,高密孙齐儿也。齐明法,得嘉州司法。先娶杜氏,留高密。更绐娶周氏,与抵蜀。罢归,周氏恚齐给,告县。齐赀谢得释。授歙州休宁县尉,与杜氏俱迎之官,再期,得告归。周氏复恚,求绝,齐急曰:“为若出杜氏。”祝发以誓。周氏可之。

齐独之休宁,得娼陈氏,又纳之。代受抚州司法,归间周氏,不复见,使人窃取其所产子,合杜氏、陈氏,载之抚州。明道二年正月,至是月,周氏亦与其弟来,欲入据其署,吏遮以告齐。齐在宝应佛寺受租米,趋归,捽挽置庑下,出伪券曰:“若佣也,何敢尔!”辨于州,不直。周氏诉于江西转运使,不听。久之,以布衣书里姓联诉事,行道上乞食。

萧贯守饶州,驰告贯。饶州,江东也,不当受诉。贯受不拒,转运使始遣吏祝应言为覆。周氏引产子为据,齐惧子见事得,即送匿旁方政舍。又惧,则收以归,扼其喉,不死。陈氏从旁引儿足,倒持之,抑其首甕水中,乃死,秃秃也。召役者邓旺,穿寝后垣下为坎,深四尺,瘗其中,生五岁云。狱上更赦,犹停齐官,徙濠州,八月也。

庆历三年十月二十二日,司法张彦博改作寝庐,治地得坎中死儿,验问知状者,小吏熊简对如此。又召邓旺诘之,合狱辞,留州者毕是,惟杀秃秃状盖不见。与予言而悲之,遂以棺服敛之,设酒脯奠焉。以钱与浮图人升伦,买砖为圹,城南五里张氏林下瘗之,治地后十日也。

呜呼!人固择于禽兽夷狄也。禽兽夷狄于其配合孕养,知不相祸也,相祸则其类绝也久矣。如齐何议焉?买石刻其事,纳之圹中,以慰秃秃,且有警也。事始末,惟杜氏一无忌言。二十九日,南丰曾巩作。

作品简介

《秃秃记》是北宋文学家曾巩于庆历三年(1043年)十月二十九日所作的一篇散文。文章记叙了五岁小儿秃秃惨死于父亲孙齐之手的原因和改葬过程,严厉谴责了禽兽不如的司法官孙齐,同时也暴露了封建社会法律政令的本质。文章于琐屑记载中,刻画了官吏的丑恶灵魂,形象逼真,语言生动,是一篇出色的散文。

创作背景

《秃秃记》作于庆历三年(1043年)十月二十九日。秃秃只有五岁就被生父害死,被埋在官坻寝室后墙下。后任官吏张彦博改建房子时,掘地发现了死儿,经调查,就是秃秃。张彦博与作者说了这件事,他们都很悲痛,于是置备了棺材衣服收敛秃秃,设酒肉祭尊他,请和尚念经超度他,买砖修墓,正式安葬了秃秃。作者于是作下这篇文章,以抨击这种丑行,警戒恶人,告慰秃秃。

  • 赏析

作者善于通过人物的行为、语言来揭示人物的精神世界。先看孙齐的婚姻行为,他是先娶杜氏,留在家乡,而后又假称未婚,骗娶了周氏,去蜀上任。真相大白后,纠纷一场。前车之覆未远,又故恶重演,独自去休宁上任,又纳娼妓陈氏。这些都说明孙齐是个奸诈好色、无义无信之徒。再看孙齐的言论,被骗的周氏不甘心继续保持这种尴尬的婚姻局面,决心与孙齐断绝关系。孙齐急了,说:“我为你赶走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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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巩

曾巩

北宋文学家、“唐宋八大家”之一

曾巩(1019—1083),字子固,建昌南丰(今江西南丰)人,世称“南丰先生”。少有文名,十八岁入京赴试,与王安石交游。宋仁宗庆历元年(1041年)太学肄业,为欧阳修所赏识。宋仁宗嘉祐二年(1057年)进士,长期担任地方官职,政绩卓著。擅长散文,是欧阳修倡导的诗文革新运动的积极参与者,文章论证委曲周详,风格简练厚重,布局完整谨严,节奏舒缓闲雅,长于说理而短于抒情。为“唐宋八大家”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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