寺斋睡起二首·其二

黄庭坚

原文 译文 拼音版

桃李无言一再风,黄鹂惟见绿葱葱。

人言九事八为律,傥有江船吾欲东。

作品简介

《寺斋睡起二首》是宋代诗人黄庭坚的组诗作品。这两首诗处同一题下,均为琐事杂感,但含同一主题,即从中反映了作者的归隐意图。第二首诗以“桃李无言”起,此处即寓指苏轼等人,因为《史记》用它来赞美李广。“一再风”即指他们不断受到台谏的攻击,无法立足于朝,“人言九事八为律”展现了台谏议论纷纷的景象,面对此情此景,诗人不禁发出了“倘有江船吾欲东”的慨叹。两首诗在构思上各有特点,一用比喻,一用拟人,即景宣情,托物寄意,借鲜明的形象寓深刻哲理。

创作背景

《寺斋睡起二首》这两首诗作于元祐四年(1089年)春,是黄庭坚在寓所睡起后的杂感。当时黄庭坚在史局任秘书省著作佐郎。任渊注:“后诗云:‘桃李无言一再风’,盖春时作。又有‘人言九事八为律’之句,是时东坡为台谏所攻,求出补外,而山谷亦不容于时,故云。”

元祐时,苏黄等人俱在朝中为官,但党争激烈,苏轼等不断遭受台谏的攻击,无法立足朝廷,黄庭坚亦多次遭议,本应在完成《神宗实录》后迁升,但却依然作著作佐郎,这两首诗就是在此种背景下写成的。

  • 赏析

第二首:“桃李无言一再风,黄鹂惟见绿匆匆。”任渊注:“桃李(花)一再经风,无复颜色,红紫事退,遽成绿阴。意谓卒卒(猝猝)京尘中,未尝得细见春物也。”“人言九事八为律,傥有江船吾欲东。”任渊注:“《汉书·主父偃传》曰:‘所言九事,其八为律。’又《韩信传》:‘高祖曰:吾亦欲东耳,安能郁郁久居此乎?’此皆借用。谓世途狭隘,动触法令,宁自放于江海也。”

这两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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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庭坚

黄庭坚

北宋文学家、书法家、江西诗派开山之祖

黄庭坚(1045—1105),字鲁直,自号山谷道人,晚号涪翁,洪州分宁(今江西修水)人。治平年间进士。宋哲宗时以校书郎为《神宗实录》检讨官,迁著作佐郎。后因修史“多诬”遭贬。早年以诗文受知于苏轼,与张耒、晁补之、秦观并称“苏门四学士”。与苏轼齐名,世称“苏黄”。诗以杜甫为宗,有“夺胎换骨”、“点铁成金”之论,风格奇硬拗涩,开创江西诗派,在宋代影响颇大。又能词。兼擅行书、草书,为“宋四家”之一。有《山谷集》《山谷琴趣外篇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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