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赠

元稹

原文 译文 拼音版

休遣玲珑唱我诗,我诗多是别君词。

明朝又向江头别,月落潮平是去时。

作品简介

《重赠》是唐代诗人元稹写给挚友白居易的一首七绝。此诗描写了元白两人赠别前的情景和对赠别时的想象,真挚地流露出作者对友人离去的依依惜别之情。全诗纯是口头语、眼前景,虽然语言浅显,内容单纯,但因为音韵上的反复,结构上的呼应,以及呼告语势与顶针修辞的运用,处处构成微妙的唱叹之致,产生一种萦回不已的余韵,生动而充分地表达了诗人的无限惋惜和惆怅之情。

创作背景

《重赠》是元稹在与白居易一次别后重逢又将分手时的赠别之作。此诗当作于长庆三年(823年)元稹调任浙东观察使兼越州刺史之后的一段时间内。当时元白二人酬赠之作甚多,在作此诗前已有过一首《赠乐天》诗,所以此诗题为“重赠”。

  • 赏析

陆时雍《诗镜总论》说:“凡情无奇而自佳者,景不丽而自妙者,韵使之然也。”有些抒情诗,看起来情景平常,手法也似无过人处,但回肠荡气,经久不忘,其艺术魅力主要来自回环往复的音乐节奏,及由此产生的“韵”或韵味。《重赠》就是这样的一首抒情诗。

首句提到唱诗,就引人进入离筵的环境之中。用“休遣玲珑唱我诗”作呼告起,发端奇突。唐代七绝重风调,常以否定、疑问等语势...

展开全部
元稹

元稹

唐朝大臣、诗人、文学家

元稹(779—831),字微之,河南(治今河南洛阳)人。早年家贫。唐德宗贞元九年(793)举明经科,贞元十九年(803)举书判拔萃科,曾任监察御史。因得罪宦官及守旧官僚,遭到贬斥。后转而依附宦官,官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。最后以暴疾卒于武昌军节度使任所。与白居易友善,常相唱和,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,世称“元白”。后期之作,伤于浮艳,故有“元轻白俗”之讥。有《元氏长庆集》,存诗830余首。

查看更多

相关诗词

分类推荐

更多

热门诗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