幸白鹿观应制

李峤

原文 译文 拼音版

zhùsāntiānhuízhānwànrèn谿

zhēntíngqúnxiǎngdòngbǎilíng

jiǔxiānniàngjīnfāngàn

zhùkànqīngniǎoháizhìyú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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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
《幸白鹿观应制》是唐代诗人李峤创作的一首五言律诗。此诗首联写皇帝出行,在白鹿观停了下来;颔联写观内神祗的情况;颈联写观内道士的活动,并明白鹿观的道务十分烦忙、道业极其兴旺;尾联写在观前所见的景象。此诗为一首奉和应制诗,免不了要奉迎上意,尽说好话,内容并不大可取。不过作者因为诗艺高超,却也点缀得还算得体,既雍容典丽,而又不作寒乞相。

创作背景

《唐诗纪事》卷九:“景龙三年(709年)十二月十五日,幸白鹿观。”唐高宗幸白鹿观时有所吟咏,命李峤奉命应和,遂有此诗。

李峤

李峤(文章四友)

唐朝宰相

李峤(约645—714),字巨山,赵州赞皇(今属河北)人。二十岁中进士,调安定尉,历仕高宗、武后、中宗三朝,官至中书令。玄宗即位,贬为滁州别驾,改庐州别驾。诗与苏味道齐名,合称“苏李”。又与苏味道、崔融、杜审言并称“文章四友”。有辑本《李峤集》,《全唐诗》录其诗5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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