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韵中玉水仙花二首·其二

黄庭坚

原文 译文 拼音版

淤泥解作白莲藕,粪壤能开黄玉花。

可惜国香天不管,随缘流落小民家。

作品简介

《次韵中玉水仙花二首》是宋代诗人黄庭坚的组诗作品。这两首诗通过咏水仙花寄托身世的感慨。第二首诗写水仙花不为世俗爱惜,流落民家,表明了诗人对“流落”贫寒之家的美女的同情,也深离自己身世之感。前一首诗寓意较为含蓄,后一首诗寓意比较明朗。全诗意境风韵兼备,为咏水仙的佳作。

创作背景

水仙花在中国引种栽培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,宋代、元代以来歌咏水仙的诗篇渐多,黄庭坚咏水仙诗写得最早、最多。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(1101年),黄庭坚结束了在四川的六年贬谪生活,出三峡,在荆州(今湖北江陵)住了一段时间,与荆州知州马珹(字中玉)多有唱和。这首诗就写在这一年的冬天。张邦基《墨庄漫录》载,黄庭坚在荆州时,见邻居有一美女,绰约多姿,深为赞赏,但其家将女子下嫁里巷贫民,因赋此诗以寓意。

  • 赏析

第二首诗表明了诗人对“流落”贫寒之家的美女的同情,也深离自己身世之感。诗下原有注:“时闻民间事如此。”其事原为:“山谷在荆州时,邻居一女子闲静妍美,绰有态度,年方笄也。山谷殊叹惜之。其家盖闾阎细民。未几嫁同里,而夫亦庸俗贫下,非其偶也。山谷因和荆南太守马瑊中玉《水仙花》诗……盖有感而作。后数年此女生二子,其夫鬻于郡人田氏家,憔悴困顿,无复故态。然犹有余妍,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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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庭坚

黄庭坚

北宋文学家、书法家、江西诗派开山之祖

黄庭坚(1045—1105),字鲁直,自号山谷道人,晚号涪翁,洪州分宁(今江西修水)人。治平年间进士。宋哲宗时以校书郎为《神宗实录》检讨官,迁著作佐郎。后因修史“多诬”遭贬。早年以诗文受知于苏轼,与张耒、晁补之、秦观并称“苏门四学士”。与苏轼齐名,世称“苏黄”。诗以杜甫为宗,有“夺胎换骨”、“点铁成金”之论,风格奇硬拗涩,开创江西诗派,在宋代影响颇大。又能词。兼擅行书、草书,为“宋四家”之一。有《山谷集》《山谷琴趣外篇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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