寄扬州韩绰判官

杜牧

原文 译文 拼音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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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
《寄扬州韩绰判官》此诗为唐代诗人杜牧之离开扬州後怀念昔日同僚韩绰判官而作。诗中着意刻画深秋的扬州依然绿水青山、草木葱茏,二十四桥月夜仍然乐声悠扬,调侃友人生活的闲逸,表达了作者对过往扬州生活的深情怀念。全诗意境优美,清丽俊爽,情趣盎然。

创作背景

唐文宗大和七年四月到九年初,杜牧曾在淮南节度使(使府在扬州)牛僧孺幕中作过推官和掌书记,和当时在幕任节度判官的韩绰相识。《寄扬州韩绰判官》此诗是杜牧离开扬州以后,在江南怀念昔日同僚韩绰判官而作。具体写作时间约在大和九年(公元835年)秋或开成元年(公元836年)秋。

杜牧

杜牧

唐代杰出诗人、散文家

杜牧(803—852),字牧之,号樊川居士,京兆万年(今陕西西安)人,宰相杜佑之孙。太和二年(828年)进士,曾为江西观察使、宣歙观察使沈传师和淮南节度使牛僧孺的幕僚,历任监察御史,黄州、池州、睦州刺史,后入为司勋员外郎,官终中书舍人。以济世之才自负。诗文中多指陈时政之作。写景抒情的小诗,多清丽生动。人谓之小杜,和李商隐合称“小李杜”,以别于李白与杜甫。有《樊川文集》二十卷传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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