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郡城送明卿之江西

李攀龙

原文 译文 拼音版

qīngfēngqiūyáokànchǔ

shuíxiàngzhōuliánzhúbáiyúnxiāngsòngjiāng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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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
《于郡城送明卿之江西》是 明代诗人李攀龙的写的一首七言绝句 。全诗低沉含蓄,一往情深。前两句写送别的凄凉,虽然全是写景,更重要的是通过萧瑟秋色,体现了自己无尽的怅惘,三、四句直写,同时又以天上飘浮的白云寄托自己的情感,笔意洒脱,抒情味极浓。这其间有离别的黯然销魂,也有对友人遭贬的同情与愤慨,意在象外。

创作背景

明世宗嘉靖三十四年,即公元1555年10月,兵部武选司杨继盛因弹劾权奸严嵩,被严嵩诬害处死。吴国伦当时为兵部给事中,倡议为杨继盛赠礼送葬,因此违忤严嵩,被严嵩贬为南康(今江西省南康县西南)推官。此时作者正在济南养病,吴国伦赴江西途经济南时,李攀龙写了《于郡城送明卿之江西》这首七绝为其送行。

李攀龙

李攀龙

明代著名文学家,“后七子”领袖

李攀龙(1514—1570),字于鳞,号沧溟,汉族,历城(今山东济南)人。嘉靖进士,官至河南按察使。明代著名文学家。继“前七子”之后,与谢榛、王世贞等倡导文学复古运动,为“后七子”的领袖人物,文学观点和创作风格大体上与前七子相同。被尊为“宗工巨匠”,主盟文坛20余年,其影响及于清初。著有《沧溟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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