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感事而作

白居易

原文 译文 拼音版

huòmángmángdōuzǎo退tuìshìxiānzhī

dāngjūnbáishǒutóngguīshìqīngshānwǎngshí

suǒqínyīngxiáqiānhuángquǎndìngnánzhuī

línzuòlóngwèihǎishìzhōngwěigu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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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
《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感事而作》是唐代诗人白居易创作的一首七言律诗,收录于《全唐诗》中。此诗作于“甘露事变”之后,为诗人听闻“甘露四相”遭到杀害后追记之辞,诗人对正直士人的遇难表示出深切的悲哀。首联庆幸自己居官趁早引退,颔联咏“甘露四相”同日遭戮之事,颈联感叹当灾祸到来是来不及后悔的,尾联进一步说明见机引退的必要。全诗语言精练,用典精切。

创作背景

《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感事而作》此诗作于唐文宗大和九年(835年),题中“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”是“甘露事变”发生当日,但此诗不是作于事变当天。诗人于题下自注云:“其日独游香山寺。”当是白居易在洛阳听闻甘露之变中长安城内宦官作乱,李训、王涯等重要官员遭到杀害后所作。

白居易

白居易(诗魔)

唐代现实主义诗人

白居易(772—846),字乐天,号香山居士,太原(今属山西)人。贞元进士,授秘书省校书郎。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。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,得罪权贵,贬为江州司马。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,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,后官至刑部尚书。诗歌题材广泛,形式多样,语言平易通俗,有“诗魔”和“诗王”之称。和元稹并称“元白”,和刘禹锡并称“刘白”。有《白氏长庆集》传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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