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淮阴有感二首·其二

吴伟业

原文 译文 拼音版

登高怅望八公山,琪树丹崖未可攀。

莫想阴符遇黄石,好将鸿宝驻朱颜。

浮生所欠只一死,尘世无繇拾九还。

我本淮王旧鸡犬,不随仙去落人间。

作品简介

《过淮阴有感二首》是清代文学家吴伟业所创作的一组七言律诗。此二首诗为诗人路过淮阴,想到西汉淮南王刘安“得道仙去”,鸡犬也随之“升天”的传说,感叹自己明亡时未能杀身成仁,以致被迫出仕清廷。全诗将求生不能、求死不得的凄苦之情与苍茫之景融而为一,苍凉悲感,富有艺术感染力。

创作背景

吴伟业是明朝遗臣,崇祯帝对他有知遇之恩,明亡后他立志隐居不仕。清廷征召令下达后,他曾上书申诉,以病为由,恳请撤消征召,但不被理睬。官吏上门逼迫,父母年老怕事,日夜啼哭,他自己也没勇气以死相拒,在顺治十年(1653年)九月,被迫应诏北上,途经淮阴有感(今江苏省淮阴县)作此诗。

  • 赏析

“登高怅望八公山,琪树丹崖未可攀”中,首句交待出地点和事件,地点为八公山。“琪树丹崖未可攀”作者登高帐望,想起刘安的白日飞升,但仙境渺茫,想而不可及,心中无限渺茫。

“莫想阴符遇黄石,好将鸿宝驻朱颜”,作者借用黄石公赠张良的《太公兵法》的典故和淮南王珍藏记载神仙方术的《枕中鸿宝苑秘书》的故事,表示自己既不像张良那样建立功勋,也不像传说中的刘安一样日月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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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伟业

吴伟业

明末清初著名诗人

吴伟业(1609—1672),字骏公,号梅村,别署鹿樵生、灌隐主人、大云道人,太仓(今属江苏)人,明崇祯四年(1631)进士,曾任翰林院编修、左庶子等职。明亡后隐居不出,清顺治十年(1653)被迫应诏北上,次年被授予秘书院侍讲,后升国子监祭酒。顺治十三年(1656)底,以奉嗣母之丧为由乞假南归,此后不复出仕。诗词文曲均有较深造诣,与钱谦益、龚鼎孳并称“江左三大家”,又为娄东诗派开创者。长于七言歌行,初学“长庆体”,后自成新吟,后人称之为“梅村体”。有《梅村家藏稿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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